上下班途中受伤,并非都能认定工伤
在江苏、安徽劳动用工纠纷中,上下班途中受伤的工伤认定争议常年高发。绝大多数普通劳动者存在统一认知误区:只要是上班、下班路上受伤,就一定属于工伤,可以享受工伤待遇。但结合南京、合肥、芜湖、马鞍山等多地司法审理情况来看,通勤受伤认定工伤有着严格法定条件,并非所有情形都能认定。 很多当事人自行申报工伤后被… 阅读全文
在江苏、安徽劳动用工纠纷中,上下班途中受伤的工伤认定争议常年高发。绝大多数普通劳动者存在统一认知误区:只要是上班、下班路上受伤,就一定属于工伤,可以享受工伤待遇。但结合南京、合肥、芜湖、马鞍山等多地司法审理情况来看,通勤受伤认定工伤有着严格法定条件,并非所有情形都能认定。 很多当事人自行申报工伤后被… 阅读全文
江苏、安徽有的当事人存在同一个致命误区:只有骨折、重伤、影响生活的伤情,才需要做工伤鉴定,轻微擦伤、扭伤、劳损等伤情不重,无需鉴定、也没有赔偿。正是这个错误认知,导致很多当事人白白错失合法赔偿权益,遭遇不必要的维权损失。 结合南京、合肥、芜湖、蚌埠等多地工伤审理实务来看,工伤鉴定的核心意义,不只是针… 阅读全文
在江苏、安徽各类工伤纠纷处理中,工伤私了是一种常见的但是伴随风险的处理方式。多数用人单位为节省时间、降低赔付成本,会主动找受伤员工协商私了,以小额现金补偿换取员工放弃后续一切维权权利。很多普通劳动者急于拿到赔偿、不懂法律规则,会轻易签署私了协议,殊不知这一行为暗藏巨大法律隐患。 从苏皖各地司法判例来… 阅读全文
江苏、安徽各地求职市场中,试用期用工十分普遍。如企业存在错误用工话术,告知新入职员工:试用期不算正式员工、没有社保、受伤不享受工伤待遇。很多职场新人信以为真,入职后发生意外受伤,只能自行承担损失,这也是劳动工伤领域的高频维权盲区。 从法律层面与苏皖各地审理标准来看,试用期员工完全享有工伤待遇。试用期… 阅读全文
在各地用工场景中,存在小微企业、临时用工、一线务工人员都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形。 多数劳动者存在一个根深蒂固的误区:没有劳动合同,受伤后就无法申报工伤、拿不到任何赔偿。正是这个错误认知,导致很多当事人默默自认损失,放弃合法维权渠道,最终承担高额医疗费用与误工损失。 结合江苏南京、合肥、芜湖、马鞍… 阅读全文
张健强 执业律师 上海日盈(南京)律师事务所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;擅长领域:合同纠纷、侵权责任纠纷、劳动仲裁等民商事领域,联系方式:15051876144 前言 在物流、运输行业,不少企业会通过签订“承揽协议”“合作合同”,或者在结算单据上标注“承揽费用”的方式,试图将劳动关系包装成民事… 阅读全文
人身损害赔偿是南京、合肥、滁州等城市最常见的侵权纠纷类型之一,涉及交通事故、打架斗殴、动物致人损害、产品责任等多个方面。很多人在遇到人身损害时,由于对相关法律规定不了解,往往会陷入各种认知误区,导致无法获得合理的赔偿。 人身损害赔偿的常见误区 我们曾处理过一起合肥的交通事故案件,受害人被车撞伤后,自… 阅读全文
非法用工是指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、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、备案的单位使用职工,或者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情形。在南京、芜湖、马鞍山等城市,非法用工现象时有发生,劳动者在非法用工单位受伤后,往往不知道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 非法用工的赔偿标准 我们曾处理过一起芜湖的非法用工案… 阅读全文
工伤是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意外情况,工伤认定是获得工伤赔偿的前提条件。但很多南京、合肥、滁州等地的劳动者对工伤认定的法律规定不了解,在申请工伤认定时容易陷入各种误区,导致无法获得工伤赔偿。 工伤认定的常见误区 比如,劳动者在下班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,自己承担主要责任。劳动者认为自己是在下班途中… 阅读全文
随着劳动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和劳动者维权意识的不断提高,企业面临的劳动争议风险也越来越大。劳动争议不仅会给企业带来直接的经济损失,还会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。因此,如何防范劳动争议风险,已经成为南京、宿州、蚌埠等城市众多企业必须面对的重要问题。 根据我们在江苏、安徽两地的办案经验… 阅读全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