名为合作实为劳动:某公司规避用工关系认定劳动关系案
引语: 司法实务中,大量用人单位为规避社会保险缴纳、用工赔偿等法定义务,以民事合作协议替代劳动合同,刻意模糊法律关系。本案用人单位采取“名义合作、实质用工”模式,通过签署服务协议掩盖劳动关系。仲裁机关秉持实质优于形式审查原则,以劳动关系三大从属性为裁判标准,穿透合同外观认定事实劳动关系。本案对甄别虚… 阅读全文
引语: 司法实务中,大量用人单位为规避社会保险缴纳、用工赔偿等法定义务,以民事合作协议替代劳动合同,刻意模糊法律关系。本案用人单位采取“名义合作、实质用工”模式,通过签署服务协议掩盖劳动关系。仲裁机关秉持实质优于形式审查原则,以劳动关系三大从属性为裁判标准,穿透合同外观认定事实劳动关系。本案对甄别虚… 阅读全文